LED防爆燈的銘牌標志如何規定?
A防爆標志
B基本標志:包括產品名稱、型號、制造廠名、注冊商標、出廠日期等。
C性能安全標志:包括額定電壓、電流、標稱頻率、光源功率和數量、允許環境溫度(該范圍僅為-20~+40℃時可不標)、特定的適用環境標志(如對僅適用某一種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產品,須標明可燃氣體的名稱或分子式),燈具的分類標志(如數字)等。
D防爆合格證編號,證明產品已經防爆檢驗站正式檢驗通過。 有些產品防爆合格證編號后帶“x”符號,這表明該種產品只能在某種特殊的安全使用條件下使用,規定條件應在燈具外殼或產品說明書中明確醒目地注明。
D附加說明。除上述標記外,為保證正確安裝、使用及維修所必需的詳細說明,均應在燈具上、內裝的鎮流器上或與燈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廠的產品說明書中給出。例如:
A防爆燈具的允許工作位置,有些防爆燈具只允許在某一個位置或某一個角度范圍內安裝使用,這是因為工作拉置的改變,防爆燈具表面的熱分布和zui高表面溫度都會發生變化,之所以對防爆燈具工作位置的限制,zui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對zui高表面溫度的控制,不讓其超過防爆燈具本身所標志的溫度組別,產生危險溫度。另外,工作位置的變化還會對有些光源的壽命和性能帶來影響,對燈具的絕緣材料、電氣元件、異線的絕緣性能,壽命等都會帶來影響。因此,對安裝使用位置有限制的防爆燈具必須明確說明。
B為降低防爆燈具的zui高表面溫度、降低產品溫度分組級別,設計選用特殊規格光源的防爆燈具須注明光源的名稱、型號、泡殼形狀和尺寸及生產廠。如不注明,使用者換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燈泡時,防爆燈具的zui高表面溫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壞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,構成爆炸危險。
C在正常工作的zui不利條件下,電源電纜或導線的絕緣材料在燈具內受到zui高溫度如果超過80t時應標出,以便選配相應的電纜和導線。對引入電纜或導線有特殊要求時,需注明規格、型號及適用溫度。
D帶蓄電池的燈具須說明蓄電池的種類、公稱電壓和公稱容量,以免造成損失和危險。
E對有聚光和類似性能的防爆燈具應注明離被照物體的zui短距離,以防止被照物體被烤焦和燃燒。
F鎮流器線圈的額定zui高工作溫度tω(C)、電容器的額定zui高工作溫度tc(C)、接線圖⑤ 防爆燈在安裝前要從銘牌與產品說明書中核對:防爆型式、類別、級別、組別;外殼的防護等級;安裝方式及安裝用的緊固件要求等。防爆燈的安裝要確保固定牢靠,緊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換,彈簧墊圈應齊全。防塵、防水用的密封圈安裝時要原樣放置好。電纜進線處,電纜與密封墊圈要緊密配合,電纜的斷面應為圓形,且護套表面不應有凹凸等缺陷。多余的進線口,須按防爆類型進行封堵,涂上201置換型防銹油,并將壓緊螺母擰緊,使進線口密封。led防爆燈在有強烈震動的地方,使用防墜環以防燈具脫落。
注意事項
1.定期消除防爆燈具外殼上的積塵和污垢,提高燈具光效和散熱性能。清潔方式可根據燈具外殼防護能力,采用噴水(燈具上標志陰以上)或用濕布揩。噴水清洗時,應切斷電源,嚴禁用干布擦洗燈具塑料外殼(透明件),防止產生靜電。
2.檢查透明件有無受過異物沖擊的痕跡,保護網有無松動、脫焊、腐蝕等。如有,應停止使用,及時維修更換。
3.光源損壞應及時關燈,通知更換,以免由于光源不能啟動而使鎮流器等電氣元件*處于異常狀態。
4. 潮濕環境中使用的燈具燈腔內如有積水應及時清除,更換密封部件,確保外殼防護性能。
5.打開燈罩時,應按警告牌要求,斷電源后開蓋。
6. 開蓋后應順便檢查隔爆結合面是否完好,橡膠密封件是否變硬或變粘,導線絕緣層是否發綠和碳化,絕緣件和電氣元件是否有變形和焦痕。如發現這些問題,應及時維修更換。
7.關蓋前應用濕布(不能過分濕)輕揩燈具回光和透明件,以提高燈具光效。在隔爆結合面上應薄薄地涂上一層204-1置換型防銹油,關蓋時應注意密封圈是否在原來的位置上起到密封作用。
8.燈具密封的部分不應經常拆卸和打開。區路密封技術;更符合國家防爆新技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