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工153項基本的符號
一、臨時用電管理
(一)施工現場操作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,持證上崗工作。
(二)各類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,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。
(三)安裝、巡檢、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,必須由電工完成,并應有人監護。
(四)臨時用電組織設計規定:
1)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,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;否則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。
2)裝飾裝修工程或其他特殊施工階段,應補充編制單項施工用電方案。
(五)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,相關部門審核,并經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,經現場監理簽認后實施。
(六)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、審核、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(七)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、分項工程進行,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,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。
(八)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,室內不得低于2.5m。
二、強制性條文
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》JGJ46-2005的強制性條文:
(一)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/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,必須符合下列規定:采用三級配電系統;采用TN-S接零保護系統;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。
(二)當采用專用變壓器、TN-S接零保護供電系統的施工現場,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。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、配電室(總配電箱)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 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。
(三)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,電氣設備的接地、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,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,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。
(四)TN-S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,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。
(五)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、過載、漏電保護器。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,應有明顯可見的分斷點。
(六)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。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 屬電器安裝板絕緣;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。
(七)配電箱、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。
(八)對混凝土攪拌機、鋼筋加工機械、木工機械、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、檢查、維修時,必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,呈現可見電源分斷點,并關門上鎖。
(九)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:
1)隧道、人防工程、高溫、有導電灰塵、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.5m等場所的照明,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;
2)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,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;
3)特別潮濕場所、導電良好的地面、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,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。
(十)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,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。
(十一)對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設備,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,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總電源開關的前側,并應設置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應急自備電源。